朱王堡镇派出所7611003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7521937
永昌看守所7524274 永昌拘留所7523704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积极追随江氏集团盯梢、跟踪、抓捕、殴打大法弟子。其中王建国、李国玉在当时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的指挥下直接策划、实施了七二零以来所有发生在永昌县城关镇的一切破坏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
沈福莲与楚大义是夫妻,一个被非法劳教,一个被非法判刑,家中有两个孩子无人抚养。有学员当时责问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政保股股长李国玉:“你们把人家夫妻俩判刑的判刑,劳教的劳教,家中扔下两个孩子谁管?你们这样做太没有人性了!你们迟早要遭报应的!”这两人不吭声。后沈福莲被送回。
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夜里,永昌县公安局公安李国玉(音)伙同其它三人一起骗开门诊大门,私自搜家,强行抢走了录像机和录音机,并和门诊部主任陈凯泰(音)一起强迫胡尚学放弃了工作,胡尚学从此失去了生活来源。
一九九九年底,李国玉等人又一次私自从门诊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炼功音乐带、师父法像、录音机、耳机和话筒等东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张延荣辗转来到北京上访,警察将张延荣背铐吊起来,后来张延荣被永昌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接回来后,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张延荣被劳教两年,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超负荷劳动。
没过多久,张延荣再次被绑架。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彭维平和国保大队的李国玉等,用绳把张延荣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捆起来游街示众。在游街的过程中,张延荣始终昂着头,被公安局长刘富海一拳打在头上,并大声呵斥。
在看守所,刘富海不但指使警察打张延荣,还亲自动手,嘴里还骂法轮功学员说:“往死里打”。李国玉等人使劲扇张延荣嘴巴子。
二零零二年二月初,张延荣从劳教所回到家里,三月八日,张延荣被绑架了,张延荣在永昌县看守所被没日没夜的毒打折磨,用尽了多种刑具。张延荣被迫害的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彭卫平、李国玉、王某等)
二零零零年,胡尚学因修炼法轮功被永昌县公安绑架,绳捆索绑游街。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多名,指挥绑架、强迫游街示众的是永昌县公安局长刘富海、彭卫平和国保科的李国玉,永昌县城的所有公、检、法、司的全部车辆都参与了此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游街,然后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焦家庄乡的河滩村村委会大院开所谓的批斗会。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给大法制造莫须有的罪名,污蔑诽谤师父。九月二十日,永昌县六一零邪恶科长李国玉和乡派出所的柴姓所长、陈某、杨某,强制把秦德悟他们村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邪恶之徒用“香烟”来试探他们,并问他们炼不炼。并抢劫了炼功用的录音机、录音带、讲法录像带及大法书籍,还要求他不管到任何地方都必须给村书记汇报。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焦家庄罗乡长带着村文书闯进秦德悟家,抢走了《转法轮法解》,还说了些诽谤大法的话。第二天,罗乡长带领李国玉、柴所长以及陈杨两个帮凶,他们把秦德悟家翻了个底朝天,连放煤的小房也不放过,没有找到大法书籍,气急败坏的邪恶之徒把秦德悟绑架到县拘留所里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强迫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回家后,邪党人员暗中安排了几人把法轮功学员们监视起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村的法轮功学员张延荣和秦德新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来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不长时间同村法轮功学员王泽兴骑自行车去北京上访,又被绑架回来。邪党动用了武警把永昌县所有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绑架到了拘留所。当时秦德悟河西堡的姐姐家,恶警李国玉带领河西堡镇派出所几个恶警,把他绑架到县拘留所。同时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有秦吉昌、岳培福、茹香兰等十几人。
恶警公安局长刘富海说:我给你们找一种锻炼身体的方法。于是恶警刘富海、彭卫平、李国玉,每天早晨到看守所折磨法轮功学员。邪恶的手段极其卑劣,恶警们打着锻炼身体的幌子要他们在寒冬腊月,滴水成冰的日子,故意将水泼在地上,让我们爬在冰上做俯卧撑,每人两百个,然后再跑步。每天早晨两个小时,就这样折磨了几天。一天早晨,局长刘富海因六十多岁的胡尚学做的少,就毫无人性的用脚踩老人的头,还恶毒的谩骂。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中共邪恶之徒无任何理由将王泽兰非法拘留,遭到永昌县公安局长刘富海和彭维平、李国玉为首的恶人“文革式”的迫害,被游街、开批斗。
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当时被非法宣判的有:张延荣(12年)、胡尚学(12年)、秦德新(12年)、樊永成(12年)、秦积昌(8年)、褚大义(8年)、岳培福(8年)、王泽芳(8年)、王永芳(7年)。
焦家庄乡法轮功学员王万芳因坚修大法,在一次讲真相时被国保警察李国玉等跟踪绑架到永昌看守所遭受迫害,期间既抄家又罚款(一千多元)。
二零零一年,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为了给大法弟子孙彩英“定罪”叫国保大队的恶警李国玉给她戴上铐子,由李国玉伙同三个恶警到金昌抄孙彩英的家。到了金昌又从金昌市公安局叫了一辆警车另加四名恶警。恶警李国玉从她身上掏出钥匙打开门,八名恶警把她的家都翻透了。当时搜走一本《转法轮》和师父的讲法带。抄完回到戒毒所,李国玉提审她三次。邢富强说:不说出资料的来源是要判刑的。
二零零二年二月份,李国玉和一名女医生把孙彩英和南坝的一名大法弟子张菊芬一起送到了兰州劳教所(平安台七大队二中队)。
二零零一年,永昌县县委书记张云生带领七、八个警察拿着电棍,一脚将门踢开绑架了王泽芳。第二天,警察李国玉又带领四五个警察翻墙进院用脚踹开大门,警察将弟弟王泽兴背铐起来,强行把王泽芳和弟弟拘留了十五天,勒索伙食费七百元。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永昌县公安局局长刘富海调集了河西堡派出所、焦家庄派出所以及一百一十的几十人,五辆面包车,警察李国玉、白积连、彭维平等手拿胶皮管破门而入,一把将王泽芳摁倒在地,王泽芳的丈夫、弟媳和婆婆一同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当地大面积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有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后导致约五十多人被抓。
二零零二年三月八日,张延荣和他的妻子王泽芳被永昌县公安局李国玉、刘富海、彭卫平、王某等十多个恶警绑架到永昌县看守所。恶警李国玉指使王某等恶警把张延荣折磨的死去活来,把他的两手靠在墙上抻直,然后把脚吊起来,挂在墙壁环上,进行毒打逼供。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天刚亮,李国玉、白济联(音)等人到大法弟子胡尚学家搜家,抢走了大法真相资料,把胡尚学夫妻关进了看守所。两个月后,即五月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司法部门在县体育馆开所谓的“公捕大会”,给三十多名大法弟子双手戴着手铐,胸前挂上诬蔑大法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中宣读所谓的“判决”,由恶警押着学员在街道上“游行”。永昌县公安、司法部门用如此卑鄙的手段残害大法弟子,同时更加重蒙蔽不明真相的百姓。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政保股李国玉带人找到大法弟子陈旭中单位,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件,就搜家、搜办公室,一无所获。然后骗他说跟它们走一趟,问个话。陈旭中信以为真,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三年,被关押、被劳教,与家人天各一方。
五月十四日在永昌县体育馆召开所谓的“公捕大会”,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脖子上挂着带有污蔑性语言的牌子,在坐满了群众的体育馆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绳捆绑后跪下“认罪”)或“劳教”,陈旭中被宣布劳教三年。之后由武警押着“游街示众”,“游街”刚一结束,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就被强迫签字,不通知单位、家属,塞进两辆面包车押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
二零零二年九月下旬,永昌县公安局国保恶警李国玉声称:有一名外地读书的学生指称永昌县城一位白头发老奶奶给过他一份真相资料。由此,李国玉和永昌城关镇派出所所长段富祥等恶警绑架了老人,强行戴上了手铐。李国玉没有找到“证据”,信口开河的以“扰乱社会治安”对八十岁的赵桂香非法拘押十八天。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六日晚,有一法轮功学员在散发真相数据数据时,被恶警跟踪、非法抓捕后逼问出真相资料的来源。第二天凌晨一点国保警察共五人,由李国玉牵头突然闯入赵桂香家,非法抄走了真相资料。恶警居然肆无忌惮的连邻居的家也抄了。随后把赵桂香、儿子李玉文、儿媳肖玉年绑架到县公安局,刑讯逼供追问真相数据的情况。一连刑讯逼供几天,赵桂香给他们讲真相,最后警察暂时将赵桂香一家三口放回。相隔八天,五月二十五日,恶警们再次闯入赵桂香家,将李玉文绑架到县公安局,无缘无故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二零零六年七月以来,以永昌县公安局恶警彭维平、李国玉为首的不法之徒大面积非法抓捕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已知的有(人名均为音同)张义连、沈如民、马德贵、李秀玲、李有、韩天正、陈旭忠、中冬柱、李玉文、赵桂香、李元基、李晋基、闫秀英、还有窑街煤矿不知姓名的两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17时30分,金昌市永昌县南部山区及部份乡镇突降暴雨,18时30分左右引发洪水,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714万元。
大法弟子焦桂英在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曾被恶警非法拘留三个月,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遭当地金昌市永昌县公安局恶警李国玉、柴仲喜等绑架,非法强行拘留十天。
迫害日期待查。以李国玉为首的恶警对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进行酷刑拷打、刑讯逼供,把她的脸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双手肿的像两个发面馍馍,双腿成了青紫色。他们打累了吃、喝、歇,休息足了接着打。从中午两点多持续酷刑折磨到凌晨三点,使得被折磨的大法弟子已无法走路。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国玉、政委彭维平、片警赵吉祥又找到陈旭中单位,没有任何搜查证件,强行搜家,没找到什么东西,却扣押了单位放在我家的笔记本电脑。八月三日晚十点多,陈旭中从街上散步回来,被片警赵吉祥等人跟踪,从同事家中叫出来非常粗暴的给他戴上手铐,塞进警车,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后得知系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副局长段银祥指使。八月十一日,被有关部门批准释放,但当地恶警就是不放。
九月八日,国保队长李国玉又来提审,陈旭中提出抗议:看守所开释放证不放人,这是对他超期非法关押。第二天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了拘留所,国保说是暂押,要非法劳教他。九月十二日,金昌市劳教委进行所谓开庭 “聆讯”,其实金昌市劳教委就是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制科,本来是一家,自己抓人,自己定罪。
二零零七年正月初八,恶警李国玉带人抄赵金芳家,抄走《九评》一本。恶警勒索一千元,只交了五百元,恶警威胁必须三月五号把另五百元交出。
永昌县大法弟子张淑梅、张菊凤、黄志秀,三月十三日被永昌县恶警彭维平、李国钰等绑架及非法抄家。永昌县河西堡镇的大法弟子侯有虎,被金昌、永昌的恶徒构陷,被非法判劳教,四月初被非法送兰州平安台劳教所。
在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侯有香的弟弟侯有虎(永昌县河西堡镇黄家泉三队村民,乡村医生),散发真相资料被人举报,被河西堡派出所警察和河西堡镇政府的不法人员共八、九人非法抄家后遭绑架。当天晚上被县公安局恶警李国玉等人非法押送到永昌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于当年三月十三日被押送到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六大队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清晨,甘肃永昌县的人们在县城许多地方惊奇地看到了“天灭中共”、“退党一千九百万”的标语,和揭露永昌县恶徒迫害大法学员的传单。真相的曝光,使永昌县的恶人、恶警十分惊慌,将此事上报甘肃省公安厅,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成立所谓的“3.03”专案组,各县局国保大队开始秘密调查,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绑架活动。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罗文虎、闫正武等参与了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六一零”恶警李新华和新华路派出所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处长)、李新华、周骏国,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国玉等对曹芳轮番讯问逼供、恐吓、诱骗,两天一夜后曹芳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个月,两次被非法开庭,第二次开庭秘密进行,被枉判四年冤狱,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秘密押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永昌县公安局彭维平(已死亡)、闫正武(已死亡)、李国玉、罗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华,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等人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绑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车刘桂菊心脏病、高血压、心绞痛发作昏厥过去,他们强抬刘桂菊进戒烟所。六月九日刘桂菊被取保候审。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