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05996
中文姓名:
王建国
姓名拼音:
Wang Jian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责任单位电话: (区号0935)

永昌县委
书记7522818副书记7522149、7522528、7522793文印办公室7522384
主任7522197、7521849办公室7522683、7522875调研员7522568、7522047机要室7522648政策研究7522459文明办7525250、7525251
党委7522048宣传部7521529、7522479统战部7524832、7522369
组织部7522659、7527118
永昌县政法委
副书记7525755、7524033办公室7522582
纪律检查
书记7521177局长7521899办公7522524监察室7521171
永昌县人大
主任7522865副主任7525369、7522654、7522241、7526595
办公室7522956、7522780
永昌县人民政府
主任7522279副主任7521155、7521985办公室7521021、7522894
接待处7531317调研员7530907信访办7522291文印室7521047
法制局
局长7529799、7530169
司法局
局长7522426办公室7521857法制办7529250律师事务所7525792
永昌县人民法院
院长7560856、7522141副院长7560766、75255447526493
办公室7522056财务室7560861、7529472法警队7560883
执行庭7529545民事庭7521663行政庭7529547刑事庭7524012
经济庭7521748告申庭7529471审监庭7560862大厅7525419
六坝法庭7651017八一法庭7325259清河法庭7611023
西河法庭7731085
永昌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7522546副检察长7525222、7527049办公7522189统计局7531535反贪局7521657
举报中心7522000
永昌县政协
主席7522519副主席7521723、7522383办公7522649
永昌县工会7525550、7522470
永昌县团委7531338、7525260、7522983
永昌县妇联7526819、7561090、7522833
永昌县北街办事处7522902永昌县东街办事处7521839永昌县南街办事处7525055
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书记7522020镇长7522030副镇长7524070副主任7527115、7561001办公7521821
党政办7526129城建办7523315、7521679经联委7526329、7522477农技中心7522650
社保书记7561002社管办主任7524951民政办7524029财政所长7523791
社区管理所7560787城关四社区7560797
永昌县六坝乡人民政府
书记7651010办公7651009
永昌县东寨乡人民政府
书记7671039镇长7671037政府办7671036经联委7671068
永昌县红山窑乡人民政府
乡长7751039书记7751031政府办7751029、7751044经联委7751057
永昌县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乡长7712002书记7712001政府办7712003、7528009经联委7712006
永昌县南坝乡人民政府7553172
永昌县水源镇人民政府
书记7631012镇长7631026政府办7631002车队7631013、7632763
永昌县新城子镇人民政府
书记7731016镇长7731015政府办7731014主席7731074
永昌县朱王堡镇人民政府 书记7611020政府办7611022

传真电话
永昌县发展计划局7525056急救中心7522849农业银行7522314保险公司7522344
河西堡镇人民政府7321426河西盐务分局7322060金化集团7322525
永昌电厂7321269、7312108丰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7321197金昌市第一人民医院7326530
工商银行7322427保险分公司7321383人寿保险7322570长通物资公司7325813
河西堡铁厂7331004金昌市第二中学7321321


迫害事实:
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

1999年7.20以来,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积极追随江氏集团盯梢、跟踪、抓捕、殴打大法弟子。其中王建国、李国玉在当时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的指挥下直接策划、实施了7.20以来所有发生在永昌县城关镇的一切破坏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

2001年7月份,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读的所谓“宣判词”。 被非法宣判的有:张延荣(12年)、胡尚学(12年)、秦德新(12年)、樊永成(12年)、秦积昌(8年)、褚大义(8年)、岳培福(8年)、王泽芳(8年)、王永芳(7年)。

2004年5月25日,恶警们再次突然闯入李奶奶家,将李玉文连骗带绑的带到县公安局,无缘无故拘留15天,县公安局恶警李国玉、王建国还威胁说要起诉李奶奶。八十多岁的李奶奶是旧式妇女,是裹脚的,恶警王建国强制李奶奶站在院中不让人扶,还说“给我用鞭子抽”,李奶奶用正念正视恶人说:“来!看你用鞭子抽!!”,恶警立即不敢言语了。李奶奶被恶警非法罚款200元。

在接近2006年2月18日时期,抓捕大法弟子雷占香的主要实施者是恶警王建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永昌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的风雨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甘肃永昌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的风雨经历-259649.html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7/258626.html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8/121085.html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八十多岁的赵桂香遭恶警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60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