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059980
中文姓名:
李少华
姓名拼音:
Li Shao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宝鸡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721006
信访接待电话:3261706 法官违纪投诉中心:3261836 传真电话:3261821
电 话:09173651662 电话0917-3261821;
郭宝生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彩霞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强银宝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崔彬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安学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琦
马琳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雪林征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处长
王宗建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韩会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副主任
王忠军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培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新民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陈军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齐志远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管理室副主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卫文杰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
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宝荣
马琳、武建设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晚八点,只因连燕玲与蔡金荣修炼法轮功,宝鸡市“六一零”恶警与千阳县国保大队恶警强行抬走蔡金荣,连燕玲与女儿也被非法带走,吓得七岁女儿一直哭到深夜,后被非法抄家,连人民币、手机、身份证、计算机主机也被抄走。

随后连燕玲和蔡金荣同时被关至宝鸡市凌云宾馆迫害,蔡金荣已六十一岁,被日夜锁在老虎凳上刑讯逼供十六天,身体与精神造成极大伤害。

七月九日,蔡金荣被非法关至岐山看守所,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千阳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诉至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勾结一气维持原判。

参与迫害蔡金荣的单位和恶人有宝鸡市千阳县国保大队恶警刘某某、邢某某与宝鸡市“六一零”成员傅进军,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少华。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修炼法轮功母女获健康,却屡遭中共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0/修炼法轮功母女获健康,屡遭中共迫害-23225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