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59988
中文姓名:
李国森
姓名拼音:
Li Guos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辽中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李丹
副局长:贺政海 手机:13840569119
副局长:张勇军 宅电:02487882517 手机:13604909593
副局长:王学 手机:13940436635
副局长:王道亮 宅电: 手机:13889361111
副局长:许冬 手机:13504979581
政委:陶庆友 手机:13609887648
局长:徐宏杰,办公室电话:87881199,宅电:87885801,手机:13604059889
公安局政委:窦宏良,办公室电话:87899199,宅电:87800005
政保科长:郑志,宅电:87886166,手机:13609839169
陶庆友 :办公室电话:87755519,宅电:87880900,手机:13998291155
法制科长:秦梦植,宅电:(024)87889160,办公电话:(024)87882563
国保大队长李伟 宅024-87801119、单位024-87820003、13604909199
恶警李宏伟 宅024-87806399、单位024-27881219、1360983903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中县公安局警察。

以李伟为首的徐全刚、李国森等几个警察,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之前以所谓的敏感日,非法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并绑架了邱青华、曹东贺、李海发和刘琴。因此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上级的所谓“奖赏”。邱青华被非法判了四年冤狱,如今还在监狱遭受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中县六一零头子冯东昌、恶警李伟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0/辽中县六一零头子冯东昌、恶警李伟恶行-23271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