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06011
中文姓名:
杨勇
姓名拼音:
Yang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滦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315 7122654 0315 7123551
公安局长:商建国
副局长:杜国让,主抓法轮功问题 宅电0315-7129669
一科科长:王兆军
恶警:袁永平,阚某

滦县国保大队:
刘树清 13832989076
刘立志 13832986493此次涉案人员
吴秀军 13832986434
董志伟 13832982872
张晓玲 13832987984

国保大队
刘树清 大队长 13832989076
刘立志 副大队长 13832986493
吴秀军 副大队长 13832986434
董志伟 国保中队长 13832982872
张晓玲 科员 1383298798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公安局一科的警察。

2000年3月4日下午,法轮功学员李慕珍被叫到一间小屋,由于坚持炼法轮功,杨勇和袁××把她的双手反绑在背后,同时一人用橡胶棒用力打,之后她被非法关押20天,并非法罚款900元,才放回家。2001年6月1日,杨勇到李慕珍家,只因她说大法好,就将她抓到滦县公安局一科,游街后非法关押在滦县拘留所。6月13日又被滦县610非法提审,因为坚持信仰,被送到滦县看守所。

2001年5月16日,杨勇和袁××、巍军等逼法轮功学员刘建萍写不炼功的“保证”,她不肯,就用绳子把她绑起来,逼她在地上坐直,腿上还让人用脚踩。第三天,把5名大法弟子和刑事犯一起游街示众,同时威逼家人,不放弃修炼就不让她丈夫上班,她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唐山市滦县两法轮功学员自述遭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