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60139
中文姓名:
陈传福
姓名拼音:
Chen [Chuan;Zhuan]f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高坪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高坪区公安分局(乘14路、2路、22路到鹤鸣花园下车,沿鹤鸣东路上行200米即到)
高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高仕雄,男,40多岁 电话0817-3329988
高坪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忠学
高坪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大队长田全芳,女,50多岁, 电话13808275258(此人99年以来一直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高坪区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
所长易涛  教导员李朝民
恶警李治民0817-3305919
恶警唐顺义0817-3383578
干警刘锡强、张崇荣、黄某某
王枝发 手机13990776666……等七人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有十来位法轮功学员在南充市龙门镇新政府街炼功,七点钟龙门镇派出所副所长罗建(男,四十多岁)带领几名恶警和棉纺厂保卫科科长马守信等人来到炼功地点,不准炼功,罗建当时就将曹天强胸前戴的法轮章抢走,把炼功用的录音机和二盘炼功磁带抢去,还要在场的法轮功学员吃了早饭去派出所说明情况。当时由派出所指导员陈传福,所长吴绍基,还有高坪纪委的一个人(男,四十多岁,一米六左右中等身材,姓邓)给开会说:「法轮功是中央刚禁止的,再不准炼,必须把你们所有的书,炼功带和各种宣传品及条幅全部交出来。」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八点,龙门镇中共邪党政府通知各单位和街道居委会叫各个炼法轮功的到镇政府开会,是镇长屈天云组织的,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不聚会,不上访的保证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王安珍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7/四川南充法轮功学员王安珍遭受的迫害-2333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