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0327
中文姓名:
李萍
姓名拼音:
Li P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武汉市公安一处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武汉市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台北二路特1号(邮编:430015) 027-85716000
迫害事实: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队长。

1999年7月22日徐祥兰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徐祥兰和她丈夫王汉生在武汉的秘密审判中被判八年和六年监禁。这次秘密审判是由武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1999年12月23日开始的,宣判的罪名是组织和利用邪教触犯法律罪。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原武汉市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程康彦4561,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邓斌11094,武汉市“六一零”办成员胡绍斌10526,武汉市公安局一处杜处长、副处长徐中荃、陈政委、队长徐生筌、李萍(女)。武汉市公安局九处麦队长,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李小平、赵明山,武汉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刘望林、审判员罗守顺、吴政喜,书记员王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政委韩汉云、副政委蒋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2335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