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0377
中文姓名:
雷刚
姓名拼音:
Lei 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江岸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江岸区法院
地址:汉口正义路8号 邮编:430019  联系电话:82910036(院长办公室)
张卓立院长:82888558   政治部副主任赵红兵:82911743
立案庭:82910043   值班室:82910062    监察室:82910037(邓主任)
民事审判庭:82910047  82914197  执行局:82910073  82910063
永清法庭:82710058  岸北法庭:82302865 82312201

江岸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高雄路16号 (邮编:430015)  027-85762000
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振国

迫害事实:
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

二零零一年元月中旬,由吴南西区居委会雷刚、郭××(原新沟镇法庭庭长)把魏六珍从家中胁迫到新村派出所。当天被送往武汉市第一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八天。期间被强迫制造伪劣电池。

吴南居委会的雷刚、郭××、片警陈××、张河涛、唐银安等还经常上门对魏六珍进行骚扰或电话骚扰,严重影响公民正常生活。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江岸区法院对大法弟子牛庆阳非法开庭,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以武岸检刑诉〔2009〕143号起诉书构陷牛庆阳,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雷刚、申丽出庭支持公诉。过程中,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无正当理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于同年5月28日提请法院恢复审理。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牛庆阳被江岸区伪法院以(2009)岸刑初字第209号刑事判决书枉判九年。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付树兰被江岸区伪法院枉判6年、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三监区。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指派的代理检察员雷刚、申丽,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审判长吴珊榕、审判员桂莉、代理审判员叶云兰、书记员汪海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2335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