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晚,法轮功学员刘正林与来探亲的女儿刘丽被亳州市公安局、“610”、谯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谯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等二十多名恶警非法绑架、抢劫。
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刘正林和刘丽非法开庭。法庭上两名正义律师根据《宪法》,《刑法》的有关条文做无罪辩护,两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国家的所有法律都没有说炼法轮功违法。律师们还提出:刘正林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严重的刑讯逼供。材料中没有任何的证据。刘丽在网吧下载法轮功的材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警方严重的违反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法犯法。应当庭无罪释放刘正林、刘丽。
公诉人周心泉不按法律规定,强词夺理硬说两人有罪。主审法官颜承尧违心、违法,非法审理。
刘正林、刘丽父女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于十一月底才告诉家人,非法判刘正林七年、刘丽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