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60437
中文姓名:
刘炳新
姓名拼音:
Liu Bingx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海丰县莲花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莲花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660─6729028;0660─6729081
近照:
家庭住址:
刘炳新,宅电:0660─6729260
迫害事实: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莲花镇不法人员。

法轮功学员宋振师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二年。在三水劳教所,宋振师坚信大法,正念正行,虽然被加期二个月,历尽魔难与艰险,他依然坚定修炼大法。

二零零二年,宋振师回到家乡后,无论在任何环境,处处以“真、善、忍”为心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时时在社会上展现出大法美好的一面。而不法人员辛朝华、刘炳新、吴清泉、谢明、黄某某等都经常无故骚扰、恐吓宋振师及其家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2/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232779.html
广东汕尾市宋振师被“610”恐怖组织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31/806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