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宋振师被非法处以“劳动教养”二年。在三水劳教所,宋振师坚信大法,正念正行,虽然被加期二个月,历尽魔难与艰险,他依然坚定修炼大法。
二零零二年,宋振师回到家乡后,无论在任何环境,处处以“真、善、忍”为心性准则,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时时在社会上展现出大法美好的一面。而不法人员辛朝华、刘炳新、吴清泉、谢明、黄某某等都经常无故骚扰、恐吓宋振师及其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