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0440
中文姓名:
邓建
姓名拼音: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武昌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武昌陆家街299号,邮编:430060。
电话:027-88114665、027-88132000、027-12309(检查服务热线)检察长:付斌
副检察长:谭成文、李滨梅、刘群、王丽、刘晓明、彭艳玲、陈红林、夏靖华、李莉、陈长奇、田勋红、张迎春。
武昌区院分管副检察长谭成文\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夏向前\副检察长张志耕\程克军检察官\魏小兰(女,40多岁)、陈骞(女)\朱正国、潘维义、万贵增、高汉金、陈红林
各部门负责人:陈红林、夏靖华、李莉、陈长奇、张迎春
检察委员会专委:司徒明
机关党委副书记:索振武
侦查监督部负责人:刘晓明
未检部门负责人:彭艳玲
政治部主任:田勋红
近照:
家庭住址:
武昌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陆家街299号
邮编:430060
电话:027-88114665
检察长:王为民
武昌区院分管副检察长谭成文\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夏向前\副检察长张志耕\程克军检察官\魏小兰(女,40多岁)、陈骞(女)\朱正国、潘维义、万贵增、高汉金、陈红林
迫害事实: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武昌区法院对大法弟子傅少珍非法开庭,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以武昌检刑诉〔2008〕117号起诉书非法指控傅少珍利用某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于2008年3月24日,向法院提起非法公诉,并指派检察员邓建出庭非法公诉。过程中,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分别于2008年6月8日、8月15日二次无正当理由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同年9月8日提请法院恢复审理。整过非法庭审过程没有律师辩护。2008年10月6日,傅少珍被武昌区法院以(2008)武区刑一初字第185号刑事判决书枉判3年、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有: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建,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审判长周宏钧、代理审判员邓军、陪审员陈志刚、书记员殷晓艳。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和武昌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王伟、杜警官,武汉市第一拘留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2/武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部份案例-2335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