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06056
中文姓名:
陈某某
姓名拼音:
Zhang ?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广州花都区第三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1年7月25日,劳教所管理科陈副科长(男,30岁许)找我谈话,告知“可如期释放我,过去什么延期、加期都不再考虑了,要保重身体,平平安安渡过这段时间”等等,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可是数月过去,直到12月7日竟出乎我的意料,七大队的管教副大队长刘教(男,约40岁)突然通知我说,加期仍然要算,并说只要坚持法轮功信仰不“转化”,每月延期10天也要算。如此以来,管教副所长谢(男,50岁许)竟说一共要给我加期延期六个半月。对于这种无理无法的延期、加期的迫害,我忍无可忍,于是从2001年12月14日晚,我便开始绝食抗议(一共47天,分三个阶段),最强烈要求无条件无罪释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张孟业副教授举报恶人被无理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3/9048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