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孙新娟一家人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洗脑班陈海;郯城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刘玉红;郯城国保大队队长侯建忠、警察朱军、刘凤堂、孙锦超、曲晓东、韩江雪、宋维亮、徐新飞;郯城东关派出所所长徐春光、警察高秀梅;郯城县看守所警察赵波、杨首飞等。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德建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刘玉红;郯城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凤堂,警察朱军、孙锦超、曲晓东、韩江雪、宋维亮、徐新飞;郯城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班主任王玉志;东关派出所所长徐春光,警察高秀梅;郯城县看守所所长赵波、警察杨首飞;临沂市洗脑班主任陈海。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炳兰一家的责任人的通告(2009年11月3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六一零主任刘玉红;郯城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凤堂,警察朱军;郯城县看守所所长赵波;郯城县东关派出所所长徐春光;临沂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方民;郯城法院院长王胜,审判长周振山、徐丽;郯城县检察院公诉人布玉连;郯城县实验中学校长李培来、副校长徐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