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北新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检察长名叫陈克学,公诉科科长名叫李景霞。公诉科原本是代表国家,对罪犯提起公诉,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可是这些检察官却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即宪法规定的信仰与言论自由于不顾,犯罪的四个要件都搞不清,完全听从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的指示,歪曲法律,指鹿为马,睁着眼睛说瞎话,诬陷法轮功学员「有罪」。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新城子派出所办案人宋天龙,彭新宇,马景超和所长常连东等人,为了完成年终办案率,栽赃构陷梁志宏,以达到升迁得利的目的,又把梁志宏再次绑架送到沈北看守所。警察连构陷内容,列举的所谓证据,都是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令人遗憾的是,这个明显是迫害好人的绑架却被沈北新区检察院批捕,还被公诉科检察官王兆国,李景霞,于绍国起诉送到了沈阳市沈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