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十二月,陇西县文峰派出所王丽娟等两人多次来找大法弟子陈淑芬说:“你任何时候都不能外出,外出要到派出所请假,更不能到北京上访,你若上访就扣我们的工资。”陈淑芬把公安拘留十五日和治安处罚二百元的(实际交了四百元)单据拿给她们看时,她们却说:“他们是局里的,我们是所里的,就是违法我们也管不了 我们的上级。你们不是讲忍吗,不管怎样你都不能去北京影响了我们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