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七日,会宁县公安局干警何明仁用哄骗的方式将法轮功学员王灏劫持到公安局非法拘留三十天。后被会宁县公安局、政法委改劳教一年。会宁县公安局马副局长、连权珍、符建峰等直接把王灏强行送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期间,家中七十五岁的伯父病危,劳教所都不让去看,结果老人在五月去世。王灏在劳教经受了非人的折磨和超时的苦役。
法轮功学员何玉瑚的律师在开庭的前两日(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九日),到会宁法院办理相关的程序手续,刑事庭庭长闫陇兵以各种荒唐的理由拒绝、推托手续合法的北京的张律师,不准复印何玉瑚的案件卷宗,无理的说:只准看,不准复印。看完卷宗,张律师到会宁看守所接见何玉瑚,看守所所长连权珍不让接见,连权珍在电话中又说是公安局的人不让见,张律师找到会宁公安局的刘姓、魏姓的副局长说明情况,张律师才几经周折见到迫害人何玉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