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6152
中文姓名:
聂长吉
姓名拼音:
Nie Changj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松原市扶余县蔡家沟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人聂长吉(治保主任)家电话:5918501
迫害事实:
2004年12月9日恶人聂长吉(治保主任)带领4个便衣警察,翻墙闯入车承芹家中,开始非法抄、抢,翻到几张拣来的资料,强行将车承芹绑架。恶警抢走了孩子学习用的英语磁带30盒和一个小录音机。孩子哭着说,那是我学习用的,还给我!恶警毫无人性的抢走了。

2011年6月27日,吉林省扶余县国保大队队长罗洪建,伙同蔡家沟派出所所长马云山,在万坨子大队涌发村治保主任聂长吉的带领下,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于喜德家,强抢私人财物白色五凌之光微型车。
6月27日22点多钟,吉林省扶余县国保大队队长罗洪建等人到于喜德家砸门,于喜德的家属不开门,恶警们就砸破窗户玻璃,侵入民宅非法抄家,掠夺私人财物白色五凌之光微型车,把车扣在蔡家沟派出所,蔡家沟派出所所长马云山纵容员警卸下于喜德私家车的牌照并擅自驾驶,并指称正好车不够用。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渠等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执法人员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盘锦监狱吊铐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0/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7-10-11)-243535.html#1179233137-1
吉林省扶余县大法弟子车承芹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7/91623.html
2001年9月12日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2/16443.html#chinanews0912-2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