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61541
中文姓名:
李延兵
姓名拼音:
Li Yan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普宁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普宁区号0663)
检察院 2928000 传真2928003
李国强 1927188 8670288 13318182638
庄锦炎 2927168 (0754)8166168 13822922789
许鹏飞 2927128 8213728 13802316630
陈建雄 2927118 2266699 13903083113
翁宏顺 2920228 8238635 13902763989
林木青 2928006 2910893 13902751861
庄耿浩 2920288 2254996 13903083771
陈晞舟 2927138 2215870 1392560127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普宁检察院公诉人。

法轮功学员陈宏松于一九九八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没多久先前所患的肠胃病及高血压等症不翼而飞,同时按法轮功讲的“真善忍”要求自己,达到真正的身心健康。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上午,陈宏松在家里(日杂店)被普宁国保伙同占陇派出所恶警抄家、绑架,非法关押于普宁看守所。之后家人多次向“六一零”等单位要人遭拒绝、推诿、恐吓。

普宁市法院对陈宏松非法开庭、所谓指定辩护律师,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判决书日期为二十四日)将判决书交陈宏松过目,整个过程都在家人不知情之下秘密操作。直至二月九日(已过所谓上诉期)据好心人透露才知已遭非法诬判八年。为达到诬判目的,法院随意捏造情节及所抢夺资料数目,强加罪名、歪曲法律。

普宁法院判决书所列责任人:
审判长 郭树雄
审判员 黄鸿东
代理审判员 杨伟忠
书记员 陈伟
公诉人 李延兵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普宁法院偷偷判法轮功学员陈宏松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5/广东普宁法院偷偷判法轮功学员陈宏松八年-2363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