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061560
中文姓名:
王金成
姓名拼音:
Wang Jinc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渭南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渭南市公安局 0913-218240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陕西渭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

迫害日期待查,渭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王金成、李忠安等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周彪、韩亚兰,并非法判刑五至八年。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蒲城县法院对王进财、杨莲英、郑敏、王凤琴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庭审,家人请了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讲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和各自炼功身心受益的经过。该县检察院常世平以公诉人的身份,利用所谓《刑法》第三百条起诉四名法轮功学员,但由于他们四人带的大法资料量少,以法院的定刑标准不够量,常世平就把从四人家中抄来的大法书籍、护身符,电子书,MP3等个人物品混合在一起分别给他们定罪,连同小孙子幼年学写字时写过的“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小纸条都拿出来作为所谓证据。

北京律师立即反驳指出:你们这样做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律师讲到中国的法律从来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教时(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场的法官面面相觑、交头接耳地就议论开了。公诉人常世平坚持要用《刑法》三百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当他说到应该给他们分别判刑三到五年时,北京律师立即指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这样做是无视国法,践踏法律。在场的人都看到常世平的腿在发抖。后来审判长张含露说:看来事情闹大了,我们管不了了,等合议庭合议后再说吧。非法庭审到此草草收场。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蒲城县法院张含露和另一名女法官来到王凤琴家,告诉她说公安局把案子交给法院不管了,原来和当事人签的“取保候审”要转交法院来从新签字。王凤琴给张含露讲真相,张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但上边要把你们纳入政治案子办理。八月六日,党睦派出所警察刘鹏、王金成、蒋博等到王凤琴家要非法将她带走,王的丈夫说:我腰椎骨折还没好,即使你们要带人,再过些日子吧。警察们说我们是执行任务,带不走人给上边不好交差。在家属与警察交涉僵持过程中,王凤琴趁机离家出走,至今在外流离失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4/21/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EF%BC%881%EF%BC%89-404049.html
陕西渭南市七旬杨莲英被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4/陕西渭南市七旬杨莲英被非法判刑五年-281664p.html
曝光陕西渭南市公安国保大队恶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7/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2-17-11)-236227.html#1121705457-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