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6159
中文姓名:
焦宝民
姓名拼音:
Jiao Bao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教养院(锦州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锦朝路53号 邮编:121000
办公室(传真):4567366
管理科:0416--4566753
政治处:0416--4566725
收发室:0416--4567330
锦州市劳教所院长张海平:手机,13941655333,0416--4562868(宅)
锦州市劳教所政委金福利:手机,13941606459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李松涛:手机,13604164126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副大队长杨庭伦:电话,0416--234343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加彬:电话,0416--2342945(宅)
锦州市劳教所洗脑队恶警张春风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锦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邪恶犯人。

2000年9月13日,大法弟子史宝东因拒绝转化被逼坐凳,从早6:00至晚10:00,长达16个小时。由于长时间坐凳,他的腰部疼痛难忍,屁股都起了包,几分钟就得蹭一下。1周后他脱掉马夹并拒绝坐凳,后他被吊铐在关犯人的铁笼子门上。第3天中午恶警张春风等恶警带着恶棍焦宝民(焦手持电棍),进来后就问他穿不穿马夹,史回答不穿,恶警张春风便狠狠地打了他几个嘴巴,又指使恶棍焦宝民用电棍电他的脸、颈部、前胸、腋下,一直电到电棍没电才罢手。

2000年4月-8月,大法学员李洪成在新收大队长期遭受折磨,肋骨被犯人韩华踢折,其它参与殴打的犯人有“四防”班长焦宝民等5、6人。(恶警张海平亲自命令指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2/9/951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