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61718
中文姓名:
常德华
姓名拼音:
Chang De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宁河派出所:6941916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镇派出所员警。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后,宁河县警察张建喜、刘某某非法劫持宁河县大法弟子到宁河县政府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韩振北、李泽民、杨柏东、常德华、付清华、韩振合等强迫覃秀莲、岳玉敏等大法弟子写不炼功“保证书”,不写就不让回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晚上九点,恶警又把覃秀莲、岳玉敏劫持到乡政府非法关押十多天,并对其打骂,扣押身份证并勒索覃秀莲、岳玉敏每人现金五百元至今不还,恶警用此钱吃喝玩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