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61721
中文姓名:
韩振合
姓名拼音:
Han Zhenh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宁河派出所:6941916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镇派出所员警。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后,宁河县警察张建喜、刘某某非法劫持宁河县大法弟子到宁河县政府看诬蔑法轮功的电视。韩振北、李泽民、杨柏东、常德华、付清华、韩振合等强迫覃秀莲、岳玉敏等大法弟子写不炼功“保证书”,不写就不让回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晚上九点,恶警又把覃秀莲、岳玉敏劫持到乡政府非法关押十多天,并对其打骂,扣押身份证并勒索覃秀莲、岳玉敏每人现金五百元至今不还,恶警用此钱吃喝玩乐。

一九九九年九月,村长朱德福和宁河乡长韩振合开车到董淑敏娘家强迫她到乡政府去(董淑敏母亲去世,回娘家),此时已是深夜十点多了,吓得家人坐立不安。来到乡政府后,即被限制人身自由,连大小便都有人跟随,并被勒索现金五百元。

二零零九年腊月,一天晚上八点,村干部朱德福和乡长韩振合再次闯入董淑敏家中,将其绑架至乡政府洗脑迫害二十多天,直到腊月二十九才让回家,并被勒索现金一千元。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一,乡长韩振合带领胡庄村书记郁有身、村长朱德福、妇女主任韩春琴等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把董淑敏的身份证搜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2/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七)-2361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