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61743
中文姓名:
张洪曾
姓名拼音:
Zhang Hong[ceng;z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芦台镇政府(董庄乡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董庄乡政府(现改为芦台镇政府)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一日早上九点,公安伙同村书记刘志贵、肖凤禹到大法弟子刘惠珍家威胁放弃休炼法轮功。刘惠珍不配合,他们就把她劫持到董庄乡派出所关押,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去厕所都有人跟着,还把她儿子找来,刘惠珍一气之下,犯了心脏病、高血压全身抽搐,儿子等人把她送到董庄卫生院,在医院警察还逼她写“三书”。第五天,董庄乡开诬蔑大法会,董庄乡书记张洪曾参与其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0/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八)-23656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