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六月末吉林省汪清县天桥岭林业局中学职工刘彩霞,在单位上班时,被汪清县公安局天桥岭镇派出所从单位绑架,并于当天对刘彩霞的家进行了非法搜查,抢劫了私人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财产,至今未还,并对刘彩霞非法劳教一年半。
刘彩霞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期间遭受了非人折磨,大队长李莲英用电棍电击一大队管教刘淑霞和三大队贾管教用拳头毒打,并非法加期两个多月。从劳教所回来后,天桥岭林业局中学校长方岩先是不让刘彩霞上班,后来上班一个多月,汪清县教育局伙同天桥岭林业局中学、汪清县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政法委要求刘彩霞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遭刘彩霞抵制,就以此为由将其开除,当时说给几千元钱了事。刘彩霞从此失去工作,那几千元钱也没给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