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77
编号:
E000061866
中文姓名:
陈慧杰
姓名拼音:
Chen Huiji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秦皇岛抚宁县法院审判员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对抚宁县法轮功学员梦矗、庞晓红、魏淑珍、徐功云非法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完全是违反法律程序,不许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法庭内外戒备森严,不允许家属旁听,最后草率休庭,于八月六日下判决,梦矗被枉判七年,庞晓红、魏淑珍枉判三年缓五年,许公云枉判三年缓四年。

造成此冤案的直接责任人与参与者如下:
抚宁县公安局局长徐兵役
国保大队队长宋泽民教导员陈英利
南戴河分局局长张春和,宋文会
检察院李文明
法院审判长王贵玖
审判员陈慧杰、刘玉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遭迫害簡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28/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遭迫害简述-2369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