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六日,大队的盖兴发、校长盖兴才和教育办主任张术林三人连续找李艳芬签名。要求写不进京,不炼功的保证书,并用丈夫的工作、家的房子和口粮田做抵押。张术林威胁说,如果你要进京就连你丈夫的工作(中学教师)也给撤了。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看守所通知法轮功学员于永芬单位领导,保国中学校长李绪奎去接人。李绪奎非但不接人,还扬言单位不接收了,最后逼着于永芬交出工资卡,勒索一千元。当时教育组长是王明海。后由新任教育办组长张树林亲自下令才接收,结果工资打折扣,由于于永芬一再向上级要求,半年后,才给发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