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062038
中文姓名:
李琴
姓名拼音:
Li Q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内蒙古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内蒙女子劳教所),电话0471-33922681
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一大队0471-3339268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零八年二月夏聪玲和李琴俩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监控贵州法轮功学员涂晓敏,对她看管很严,每次上厕所或洗漱都尽量让她避开其他人,特别不让她遇上别的法轮功学员。她一出库房门上厕所,队长或监控就要求在厕所或走廊的人全部回班,喊大家“回避”,如果途中偶遇别人,她向对方看一眼或微笑,夏聪玲就粗暴的怒斥她,让她回库房罚站,她只是不听她的,否则每天会被她们各种方式折磨。但是这些限制和处罚给人造成很大的精神痛苦,在一个所谓的“文明”劳教所,她连微笑和张望一眼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在她们长期的施压下,她的头发开始一点点的白了。

她的作息时间和全队都不一样, 每天早五点起床,晚十一至十二点才能睡,中午不能休息。夏聪玲通常值夜班,她一睡下她就故意发出各种声响影响她入睡,有一天她很善意地提醒请她轻点声,她却更变本加厉。李琴嘲弄地说:“只有她敢叫你轻点声。”夏聪玲是真正的牢头狱霸,很多人对她敢怒不敢言,李琴也对她唯命是从,给她洗衣服送吃的,其实也都是看到夏得到路俊卿的重用,队里的规定夏都可以不遵守,比如按常规不能在库房洗漱,但夏每天打水回来洗几次,洗完满地的水让她擦干净,然后把洗脚水倒进她用来擦地打水的盆里,实质是让她给她倒洗脚水,就是这样的人每个月得到十天的最高减期,后来还进了民管会当卫生委员,而她却因为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加期二十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对涂晓敏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7/2288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