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三月底,法轮功学员胡艳丽拒绝签每月一次的月考核,大队长刘国荣把她叫到厕所,打她的耳光不知有多少。她被打倒在地,鼻子上流着血。刘国荣用穿着皮鞋的脚乱踢,不管是头是脚、是脸是胸。胡艳丽高喊:“打人了!”“法轮大法好!”
胡艳丽被迫害得第二天早晨起不了床。她觉得前胸特别痛,像是骨折的感觉。于是她找刘国荣,要求去劳教所医务室去看,可是却遭到了拒绝。胡艳丽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反而被逼迫去干活儿。胡艳丽坚持要求去看医生,屡遭拒绝后,就去找大队长张春光。张春光邪恶地说:“你就那么不经踢吗?” 胡艳丽回答说:“这样踢你,你试试!”。再次遭拒绝后,她又去找大队长李明玉。李明玉推托说:“有时间再去!”。
这样拖了十多天,她才被允许看医生。检查后医生声称一切正常。虽然拍片了,但医生说等几天片子才出来。三、四天后,送来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写着:没什么大事,养几天就好。胡艳丽没得到拍的片子,也没有得到任何诊断书。马三家劳教所就是如此,有病无病、有伤没伤,全凭狱医的一张嘴。这张嘴,可以把重伤说成没事。在中国大陆邪恶的监狱、劳教所,被关押人员失去了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
此后,再也没找胡艳丽签考核,一直到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胡艳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