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2274
中文姓名:
陈有波
姓名拼音:
Chen Yǒu bō
性别:
职务职称:
县长
工作单位名称:
井研县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六六年三月生,四川宜宾人。主要履历,历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乐山市科技局副局长,井研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乐山市中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二零一九年七月任南充市副市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期间,陈有波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乐山市井研县县长陈有波是井研县迫害大法弟子钟淑凤(女,56岁)、古素华(女,58岁)、刘彬(女,40岁)等人的责任人。

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四川省媒体报道,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有波遭恶报被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29/四川、江苏、江西、河南4名市政法委书记被查-500047.html
四川省井研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2/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3-22-11)-237857.html#1132122545-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