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三月生,四川宜宾人。主要履历,历任乐山市五通桥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乐山市科技局副局长,井研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乐山市中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二零一九年七月任南充市副市长;二零二一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任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期间,陈有波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乐山市井研县县长陈有波是井研县迫害大法弟子钟淑凤(女,56岁)、古素华(女,58岁)、刘彬(女,40岁)等人的责任人。
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四川省媒体报道,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有波遭恶报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