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法轮功学员谷志芳与往常一样去附近郴州市北湖市场买菜,被长期跟踪的便衣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郴州市看守所。随后,郴州市北湖区国保大队五、六个警察联系火车站派出所公安等人员敲门,非法闯入其家中抄家。
国保大队大队长卞力川、副大队长刘红兵以在谷志芳家非法搜到的电脑、打印机、大法真相资料为借口,诬告谷志芳,把案件移交北湖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北湖区检察院就把案件转到北湖区法院企图进一步迫害。检察院公诉科参与迫害谷志芳的人先后有周杰、吴魅(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