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0
编号:
E000062342
中文姓名:
司光
姓名拼音:
Si Gu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咸阳市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刘志勇 公安局610负责人 13609218639  13909103600,
029-33272936,029-33268016 
【咸阳市610办】电话:029-33880710、029-33880711
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水军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处、“610”办公室、外管处
监管处工作。
办公室:029-33319322 029-33880705
值班室:029-33325746 029-33262332  029-33363906 
中共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咸阳市公安局局长郭中秋、党委书记领导市公
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卫处,武警支队工作。
电话:029-33880116
陈志宏 610办副主任  咸阳市市委  029-33210167 029-3336456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秦都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恶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秦都区公安分局恶警高军,司光,还有一名说是局长闯入张培英家,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搜家,翻箱倒柜,抢走李老师的讲法带,坐垫。把她和卜玉兰劫持到二印招待所,非法审问,说某某人说她给了你多少分法轮功传单,她说没有,这名所谓的局长就打了张培英几耳光,说她不老实,一直非法审问到晚上七点钟,高军,司光就强行把张培英,卜玉兰送秦都区吴家堡看守所非法关押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高尔青给她们厂一名姓藤的人讲,她炼法轮功后身心的变化,被其人构陷,叫来国棉七厂保卫科孙跃峰(六一零政法委书记),退休办负责人邓怀鹏打电话叫来秦都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高军,司光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转法轮》等(六百元钱被高军抢走),没打任何收据,被迫送秦都区吴家堡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晚九点多,咸阳市六一零恶警刘志勇、司光、张润之一行七八个人闯入李英娥家中,翻箱倒柜,抢走她价值八百多元的索尼牌单放机一台、法轮功书籍、数据、光盘,把她绑架到咸阳市电力宾馆一楼一个房间,一进门刘志勇一声呼叫“上”,四~五个年轻警察把李英娥两只胳膊使劲向后拉,人抬起来扎上背铐,(李英娥人胖)一瞬间她的手背肿胀三四寸高,刘志勇还不罢休,对李英娥拳打脚踢,致使李英娥长达几个月右胳膊抬不起来。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李英娥从看守所出来后,秦都公安分局伙同她们单位把她被迫送往咸阳市二零三研究所招待所办的所谓法制学习班(实为洗脑班)进行迫害,在那里不让她和其它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说话,每个法轮功学员要有两名单位的人陪伴,目的是监视她们,每天给她们播放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及有关诬蔑法轮功的资料,还逼迫她们发言,不让出大门一步。参与迫害的人有秦都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高军、司光、司法局长宗健、原司法局副局长逼王五林、秦都区政府一名姓张的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曹建刚、高飞。

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咸阳市印染厂的马杰(现被非法关押在渭南监狱),原辅导员王恩宏,陕西第二印染厂卜玉兰,陈阳寨的雪凤,供电局家属张乃仁(被迫跳楼死亡),快结束时又送来一名不知名的年轻大学生。如果不是张乃仁跳楼死亡,他们曾扬言说要转化一个,放一个,否则别想回家过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2/陕西省咸阳市税务局干部李英娥控告江泽民-312228.html
陕西咸阳市恶警高军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陕西咸阳市恶警高军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238433.html
陕西咸阳市李英娥遭迫害 有家难归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7/陕西咸阳市李英娥遭迫害-有家难归-2381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