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7日,李庄又以送本单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赵芯去洗脑班为借口,非法霸占了她的工资2000元,(当时赵芯每月只开240元生活费)事实上该大法弟子并没有去洗脑班,是去外地打工。 2004年11月16日李庄又伙同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停了大法弟子赵芯的退休工资,家属去讲理,让拿出法律条文,她说对法轮功(学员)这样是上边的命令,没有法律条文。李庄一副根本不讲道理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