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宾镇派出所的恶警对刘俊波非法的审讯,后由警察宋轲将刘俊波劫持到新宾县的看守所。刘俊波为维持自己的信仰的自由和权利,用绝食的方式抗议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在绝食六、七天后被释放。刘俊波在看守所里,没有吃饭,最后看守所,还要每天收取刘俊波的五十元钱,后单位从刘俊波的工资中扣出。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大法弟子王红被绑架、抄家,恶警们迫不及待的连夜将王红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红告诉警察,我们是好人,修“真、善、忍”没有错。这黑灯瞎火的野外,还没等王红话说完,前面开车司机宋科拿着矿泉水瓶子向王红砸来,嘴里还骂着难听的话,说:我打死你。被另外恶警拦住了,说:打出血,不好办。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抚顺市公安局在清原县公安局配合下,两个小时绑架了15名法轮功学员和6名法轮功学员的亲朋。恶警执行的是“省F08”行动。警察非法闯进屋,问了姓名,就给戴上手铐,然后抢劫家中私人财物、连存折都不放过。不给开门就翻墙、砸门、把门锁撬坏进行绑架,还威胁说只要跑就开枪。对来串门的亲朋好友一律扣留,法轮功学员就被非法拘禁,有的亲属还被劫持到抚顺后才放回来。刘丽英、姜艳、王法军、贾云龙、刘海涛、刘维斌、李文松、刘玉兰、李恒良、胡凤菊、张广英、盖永杰、刘英杰、董壮楠、付文全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在绑架过程中刘海涛、刘维斌等遭暴力殴打。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早晨,抚顺市公安局的魏文强、宋柯等十多个便衣警察闯入胡凤菊家,胡凤菊遭绑架,抢走了胡凤菊家三台电脑、手机七部、配件三十多套、EVD录放机一台、mp3一个、mp5一个、工资卡、购电卡、银行卡、存折、大法书籍三百多本、师父法像2张、师父在大连讲法和神韵演出光碟三十多张、A4纸一箱、卫星接收器及配件30多套、工具包1个、EVD影碟机一台等大量私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