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2401
中文姓名:
姜宏
姓名拼音:
Jiang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新宾镇派出所
所长:王海伟,警号648361 ,办024-55022891、手机:15504932853、13942352468 宅024-55156373
副所长:靳军 手机:13942380007 宅电:024-55081828
张云,手机:13504233570,宅电:024-5866721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抚顺市新宾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零九年五月末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刘俊波在新宾镇衍水桥的南侧在给学生讲真相时,有三个中学生,都是十五、六岁的年龄,用砖头打刘俊波,并构陷到新宾镇派出所。警察将其带到派出所。当时姜宏和尹立国非法审讯刘俊波,还有一个人在边上录相,刘俊波不配合那人,那人还打刘俊波一个重拳。后来,刘俊波的姐姐担保,还有刘俊波所在的单位担保出来。刘俊波被勒索了二千元钱的“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刘俊波陷冤狱 八旬母亲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刘俊波陷冤狱-八旬母亲控告江泽民-315057.html
辽宁省新宾县刘俊波遭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9/辽宁省新宾县刘俊波遭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2377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