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五月末的一天,法轮功学员刘俊波在新宾镇衍水桥的南侧在给学生讲真相时,有三个中学生,都是十五、六岁的年龄,用砖头打刘俊波,并构陷到新宾镇派出所。警察将其带到派出所。当时姜宏和尹立国非法审讯刘俊波,还有一个人在边上录相,刘俊波不配合那人,那人还打刘俊波一个重拳。后来,刘俊波的姐姐担保,还有刘俊波所在的单位担保出来。刘俊波被勒索了二千元钱的“保证金”。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法轮功学员蒋子桧到崔玉梅家中,这时新宾镇派出所的警察孙长发、尹立国等人到崔玉梅的家中,将崔玉梅家中的护身符、明慧网的资料、法轮大法师父的法像抄走,恶警孙长发还逼迫蒋子桧骂法轮大法师父。恶警把崔玉梅和蒋子桧带到镇派出所,强迫崔玉梅交二千元、蒋子桧交三千元钱,才释放。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五日晚上七点多钟,张庆芬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四名警察强行推进警车,送到新宾镇派出所,张庆芬质问他们为什么抓人,警察们叫张庆芬把口罩摘下来,张庆芬不配合,恶警徐维东一把将口罩拽下来扔在地上,开始上网查找身份证,他们查不到,张庆芬让他们放她回家,告诉他们自己没犯法。警察让张庆芬骂师父、骂大法就放她回家。张庆芬不配合。恶警尹立国恼羞成怒地说:还治不了你了。他就领一警察和举报张庆芬的恶人“关胖子”和“纽胖子”到张庆芬家去抄家,搜走一本《转法轮》和几本《明慧周刊》。尹立国一进派出所的门,高兴的拿着搜来的大法书说:这是什么,这就够了,可以定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