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九月,刘顺先家人聘请了一位正义律师。十月份,检察院因证据不充份将案卷退回到公安局,县国保大队陈健文再一次伪造所谓证据,故意陷害刘顺先,又把案卷转到检察院。在非法调查二次取证时,灵山镇派出所副所长张健听从上级命令,在刘顺先所在的村里,妄图用盖着本村印章的一张空白纸造假,被本村的人识破,没有得逞。他们居然找了一个假证人作证,故意陷害刘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