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77
编号:
E000062825
中文姓名:
陈香云
姓名拼音:
Chen Xiangy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城子区虎石台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虎石台镇街道

九九年七月法轮大法遭中共诽谤迫害,为了说句公道话,陈敏于九九年九月十八日依法进京上访。谁知到了北京,还没到信访办,在居民住宅的路旁站着,来了七八个带红袖章的人,过来就强行翻包,看有大法书,就被强行绑架到小红门派出所后送沈阳驻京办事处被关押一天一夜。第二天,被虎石台镇派出所及单位张某、李某共十多个人强行押回。在回来的车上,四个法轮功学员被铐在一起,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还勒索六百元钱。

押回虎石台镇派出所后,又挨个非法审问;当时非法审问她的警察叫孙俊学。问完后派出所又强加“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将她绑架到沈阳市第五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又勒索一百八十元伙食费。

在沈阳市第五拘留所,法轮功学员的炼功、说话的权利被剥夺,每天从早到晚,强制坐板,二十几人关在一起,睡觉都是一颠一倒的躺在地板上,挤得翻身都费劲;吃喝拉撒睡都在屋里,气味非常难闻、环境恶劣。

十五天后,又被送到大南收容所非法关押,和一丝不挂的精神病和弃婴关在一起,屋里还安有监视器,窗户几乎没有玻璃,墙上地上都是大便,气味熏人,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屋里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他们都看着,不让看书炼功。有一次看大法书,恶警在监控器上看到后进屋来抢书,结果书没抢去,警察腿还卡出了血。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上访的权利、言论的自由。为什么把人关在这里?大家抗议,坚决要求回家。当时即遭到沈阳市公安局和武警的威胁和恐吓。陈敏被非法关押一个星期,被强迫交六百元伙食费。

回来后单位抗生素厂总裁姜恩洪以旷工的名誉非法将她开除。还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据知情人士说姜恩洪违反了“劳动法”)。回家后虎石台镇政法委科长朱文超、片警孙俊学、街道陈香云上门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陈敏被迫害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8/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4月18日发表)-239112p.html#1141722351-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