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家属得知后去街道要钱,党办主任常亚楠(女)不但不给,还说不签字,一分也别想要回去,哪去找都没有用。
自从由劳教所回家后,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家里根本无钱给我治病,因我丈夫治病,和往回办我已欠外债7千元,就在我走头无路时,我想起了自己原来一身病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也不反政府,只是炼功袪病健身没有罪,是他们强加给我的罪名,我头脑清醒了,就又开始炼功,身体一天天好起来了。
五,因我又炼功了,单位、街道、派出所警察去找,不让炼。
2002年11月7日我去姐姐家串门,被通江派出所片警俎金财非法绑架并交我家住地东大滩派出所,并对我非法审讯,抄家。当夜我戴手铐从派出所走脱。第二天让我丈夫带他们去抓我,没抓着,并要去1千元钱,说赔手铐子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