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元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李仲明与其妻到内弟家赴宴,半路被余仲武等绑架至新洲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第一次被送劳教所时,李仲明身体状况差,被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拒收,送回新洲看守所;第二次送劳教所时,又被何湾劳教所拒收。第三次,新洲区610办副主任汪敬业和公安局副局长马寿君强行将李仲明送入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