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63014
中文姓名:
刘撮劳
姓名拼音:
Liu Cuol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渭城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公安分局
地址:咸阳市中山街
办公室 029-33880368(局办)
局长刘云江 办33880309、33880366
政委彦武 办33880301、13609218801
副局长魏伯朝 办33880303、13909106139
副局长付春林 办33880355、13909106565
局长助理张志社 办33880389、13992039050
纪委书记王越 办33880308、13309109160
局办主任杜芳川 办33880399、13609212168
咸阳市渭城区委“六一零”办
主任郭小良 办33188954、
副主任曹艳萍 办33188977、15891653008
副主任彭万申 办33188977、13759868083
秘书科长王磊 办33188979、1363689958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恶警。

二零零八年七月,恶警刘撮劳、夏小平、卢菊莹(女)等一伙六人,在陕西第二纺织机械厂家委会书记敬峰等人带领下(因安彩凤住丈夫单位房),以回访名义欺骗法轮功学员安彩凤打开家门,恶警夏小平像土匪一样,用脚跺坏安彩凤家卧室的房门,抢走台式计算机一台、笔记本计算机一台及打印等物品和安彩凤老人省吃俭用的现金一万四千元。安彩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渭城区塔尔坡戒毒所。之后安彩凤先后要钱三次,他们互相推诿,扯皮,就是不想给钱(至今未归还)。

二零零九年九月,刘撮劳、夏小平、卢菊莹和一个开车的等四个人(六一零),让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法轮功学员马晓丽(女,一九六七年出生,原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 司能源科配电室工人)骗至单位的公安科办公室,非法绑架到渭城区公安局。在这期间,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公安科张渭阳带领夏小平、卢菊莹和那个开车的到她 家非法将门踹开,翻箱倒柜,抢走计算机、打印机、DVD碟机等个人物品,中午马晓丽在公安局工作人员休息之时,安全走脱,至今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零年五月刘撮劳、夏小平等人将法轮功学员折永平(又名吴桂珍,女,六十七岁,陕西省米脂县沙家店镇农民)和王学琴(女,七十一岁),送往渭城区塔尔坡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有好长时间不让家人接见。二零一零年五月六日,她们在陕西民族学院家属区发法轮功的真相数据和神韵晚会光盘,被该学院保卫科科长构陷,文汇路派出所将她们非法绑架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

在这期间,刘撮劳、夏小平给米脂公安局打电话骚扰折永平的老伴和女儿,没有给本人或家属劳教书,而且劳教书上也没有本人或家属的签字。

刘撮劳、夏小平等人抢走王学琴的家门钥匙,在她家没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和真相数据,还有她老伴的工资卡和几百元现金(工资卡和几百元现金她 回家后要回来了),把她的家翻了个底朝天。二零一零年十月,她身体非常虚弱,经医院体检有病(体检费是家属给的)不能再关押,渭城区拘留所所长苟文斌已伙食费的名义非法勒索三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刘撮劳等人在没有任何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绑架法轮功学员吕怡忠(男,六十六岁,工作单位陕西省咸阳市省粮食储备库(原一零零二仓库),现退休),先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又转为刑事拘留二十天。可笑的是非法绑架吕怡忠的理由:咸阳市内多处 墙上写有「天灭中共,退党保命,法轮大法好」的大幅标语,怀疑是吕怡忠写的。

在这次事件中,先是渭城公安分局国安、国保大队,在东风路派出 所和粮食储备库保卫科的配合下一帮便衣,企图欺骗吕怡忠开门,被识破后,又说是渭城公安分局国安科国保大队的,也没有合理的开门理由,最终未开门。第二天,东风路派出所所长殷宏博又带人来敲门,还通过吕怡忠儿子的手机给他打电话,说他上下跑了几趟,要求给他开门,被吕怡忠拒绝了。一周后,吕怡忠准备去买 菜,刚出家属院大门,突然被三个便衣非法绑架到渭城公安分局国安科,刘撮劳还抢走吕怡忠的钥匙,在他们家无人的情况下,打开家门非法搜查,搜走个人物品。

刘撮劳还在渭城公安分局国安科对吕怡忠非法逼供,打脸,敲头,拧耳朵,还用硬物敲腿等。吕怡忠被他们折磨的头胀,难受,拘留所医生量血压为高压一百八,值班 警察说:按规定高血压不收,但他们还是非法拘留了吕怡忠。在狱中吕怡忠整天头胀,头憋的昏昏沉沉,右肾疼痛难忍,还被安排和犯人一起干活,差点送了命。

二零一零年六月,刘撮劳、夏小平等人,将法轮功学员薛建选(男,六十岁,陕西吴堡县农民,居住在咸阳民族学院附近)非法绑架到咸阳市渭城区塔尔坡看守所,同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物品,对薛建选非法劳教一年半,目前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宝鸡市虢镇劳教所。

二零一零年七月底一天,法轮功学员刘巧梅(女,三十八岁,原陕西纺织器材厂工人)正在上班时,被厂公安科科长陈黎明叫去,说是公安局找她有事。她一进办公室的门,张进(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就一把抢过她的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非法搜查并威胁恐吓,又非法搜查她的办公室和她的家,翻箱倒柜, 一片狼藉。抢走刘巧梅的私人电子书,mp3和《转法轮》,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之后刘撮劳,夏小平将刘巧梅绑架到渭城分局非法审问并威胁要将她送进看守所,下午五点后被单位接回。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上午,两位年过半百的咸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荣(59岁)和苟正霞(54岁)在咸阳市渭城区发放资料时,不明真相的人恶意打电话到110,使两位女士遭咸阳市渭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不法人员绑架至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公安分局文林路派出所。

赵桂荣女士被迫害的半身不遂,恶人怕承担责任,才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将其放回;苟正霞女士的情况正在后续调查中。

七月四日,法轮功学员赵桂荣和苟正霞被绑架的当天,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撮劳狠毒的打他们,揪住头发,在脸上狠打耳光,她们的头发被揪在地上到处都是,非法审问一直持续到晚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赵桂荣等被劫持入陕西省女子劳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17/赵桂荣等被劫持入陕西省女子劳教所-255772.html
陕西咸阳赵桂荣、苟正霞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9/陕西咸阳赵桂荣、苟正霞被绑架-249951.html
陕西咸阳市恶警刘撮劳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7/陕西咸阳市恶警刘撮劳犯罪事实-2391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