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63023
中文姓名:
卢菊莹
姓名拼音:
Lu Juy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渭城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公安分局
地址:咸阳市中山街
办公室 029-33880368(局办)
局长刘云江 办33880309、33880366
政委彦武 办33880301、13609218801
副局长魏伯朝 办33880303、13909106139
副局长付春林 办33880355、13909106565
局长助理张志社 办33880389、13992039050
纪委书记王越 办33880308、13309109160
局办主任杜芳川 办33880399、13609212168
咸阳市渭城区委“六一零”办
主任郭小良 办33188954、
副主任曹艳萍 办33188977、15891653008
副主任彭万申 办33188977、13759868083
秘书科长王磊 办33188979、1363689958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恶警。

二零零八年七月,恶警刘撮劳、夏小平、卢菊莹(女)等一伙六人,在陕西第二纺织机械厂家委会书记敬峰等人带领下(因安彩凤住丈夫单位房),以回访名义欺骗法轮功学员安彩凤打开家门,恶警夏小平像土匪一样,用脚跺坏安彩凤家卧室的房门,抢走台式计算机一台、笔记本计算机一台及打印等物品和安彩凤老人省吃俭用的现金一万四千元。安彩凤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关押在渭城区塔尔坡戒毒所。之后安彩凤先后要钱三次,他们互相推诿,扯皮,就是不想给钱(至今未归还)。

二零零九年九月,刘撮劳、夏小平、卢菊莹和一个开车的等四个人(六一零),让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法轮功学员马晓丽(女,一九六七年出生,原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 司能源科配电室工人)骗至单位的公安科办公室,非法绑架到渭城区公安局。在这期间,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公安科张渭阳带领夏小平、卢菊莹和那个开车的到她 家非法将门踹开,翻箱倒柜,抢走计算机、打印机、DVD碟机等个人物品,中午马晓丽在公安局工作人员休息之时,安全走脱,至今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咸阳市恶警刘撮劳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7/陕西咸阳市恶警刘撮劳犯罪事实-2391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