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6330
中文姓名:
康国新
姓名拼音:
Kang Guox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劳教所(锦州市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电话:0416─2625627 ;
锦州市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及电话:
院长张海平:手机,13941655333,0416-4562868(宅)
政委金福利:手机,13941606459
副院长李风林:手机,13840656988,0416-4162888(宅)
洗脑队大队长冯子斌:手机,13941642104,0416-4170078(宅)
副大队长李松涛:手机,13604164126
副大队长杨庭伦:电话,0416-2343435(宅)
恶警张加彬:电话,0416-2342945(宅)
恶警张春风
原大队长韩丽华:手机,13050469855
教育科长陈立刚:手机,13591251918,0416-3141638(宅)
管理科长刘兴江:手机,13804169251,0416-2343055(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史宝东,大法学员,凌海市娘娘宫乡信用社职工。到了十一月份迫害更加疯狂,在这期间史宝东也是受迫害的一个。一天二大队警察赵永利将史宝东叫到一楼的一个房间,墙角放了一张桌子,一只凳子,让他坐到木凳上,前面横着桌子,二大队的教导员冯子斌与他谈了一会儿出去了,然后恶警闫国生与康国新走了進来,闫国生手里拿着本夹子坐了下来,向他问了几句话然后就叫来两名犯人四防员给他戴上安全帽、背铐、操起电棍开始电,脸、颈部与后背,他牙齿咬得紧紧的,整个身体抽搐着一蹦一蹦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2/9/951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