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7
编号:
E000063378
中文姓名:
席士峰
姓名拼音:
Xi Shi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桦川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席士峰:手机13149546488
迫害事实:
桦川县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恶警强行绑架王丹、刘凤萍、左秀文以及前来找宿的法轮功学员宋慧兰。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桦川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当时未宣布非法审判结果。四月二十二日桦川县法院将审判书送到桦川县看守所,王丹被枉判三年,左秀文被枉判三年半。王丹家属去桦川要判决书要写上诉状,法院不给,打电话问审判长席士峰,席士峰说判决书不给家属,已送给王丹本人。

每次提审,王丹都被强迫坐刑具铁椅子,脚和手被扣在铁椅子上,浑身冰冷,一坐就是一两个小时。因此,在看守所期间,每次铁门一响,王丹心里就紧张。

非法开庭前几天,桦川县法院院长席士峰到看守所提审王丹,逼王丹放弃修炼,并且警告王丹不能在法庭上喊或是反抗,否则就重判。要是有悔过表现,就轻判,判刑期限是3年以下,没有悔过表现就是3年至七年。王丹内心痛苦的挣扎,王丹才21岁,7年,漫长的监狱,王丹惧怕被重判,王丹明知坚持信仰,是一个生命的自由,信守法轮功真善忍是多么美好的境界,但是,在共产党的强权下,王丹坚持信仰就得在监狱中毁掉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年华,王丹绝望了,违心地背弃了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见证中共十六年迫害的年轻女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0/见证中共十六年迫害的年轻女子-313842.html
黑龙江桦南县王丹、左秀文被非法判刑始末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12/黑龙江桦南县王丹、左秀文被非法判刑始末-24063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