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冬梅被阿城市公安局治安科的郭华及另一不知名的警察在工作单位绑架,(绑架途中郭华和另一警察说:你要是杀人放火我们都能帮你,唯独炼法轮功不行。”还说,如果今天开车出了事一切后果由我来负),非法关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谩骂,被迫干活,被要求背监规,被逼写保证书。
参与迫害的有阿城市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和 警员郭华等,涤纶场派出所所长:孟庆义,指导员:刘伟仁,警员:王中飞,曲彦武等(非法拘留期间,恶警刘伟仁、王忠飞提审时叫嚣说李冬梅是头,上互联网,最少要给他判三年。恶警曲彦武非法提审时态度恶劣,对李冬梅谩骂)。
哈爾濱市阿城區龍滌集團的職工,於一九九九年元旦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晚,在廠區張貼真相資料時,被龍滌集團公安處的於晶、王偉還有另外兩名蹲坑人員綁架。黃靜被劫持到公安處後,他們打電話請示了當時公安處副處長王長河,將黃靜交到了阿城區城北派出所。
當時的所長孟慶義帶人非法抄了黃靜的家,將師父的法像、大法經書及一些真相資料還有黃靜煉功用的錄音機等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