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早晨六点多钟,隆化县六一零的刘思颖,隆化镇政法委书记司鹏龙,隆化镇信访办的主任姓谷的和一个姓辛的,还有一个叫严冰的,他们没出示任何法律证件,私自闯进法轮功学员刘祥云的家,乱拍照、乱翻、抢走大法书籍和神韵光盘封袋并要绑架刘祥云,明真相的家人义正词严坚决的反迫害,刘祥云打开窗户向大街上的世人高喊:“法轮大法好”,修“真善忍”没有错,警察迫害好人是犯法。他们理亏地走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在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舒民(又叫王树民、王书民)的指使下,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矿厂区,将法轮功学员李维福绑架,随后在其卧室里抢走个人现金一万三千多元,笔记本电脑两台,摄像机一部,移动硬盘一个,MP5一个,《转法轮》一本,“新经文”两本。连公司办公用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全都抢走。参加这次绑架抢劫的恶警还有隆化县国保大队的贺国春、严冰等。
随后,李维福被非法关押在隆化县看守所三个多月,负责非法提审李维福的是县国保大队严冰,恶警宣称:“如果你肯出三十万元,这件事咱们可以私下解决,不向上面汇报,保你出去,还有如果你再能提供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线索,我们也可以保你出去。”由于李维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恶警的非法提审,恶警曾多次威胁,逼供,还打了李维福的耳光。
最后对李维福非法判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