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法轮功学员赵会军自述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的酷刑折磨:
我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关进辽宁女监。当时由九监区原行政科长李鹤翘直接进行所谓“帮带”,包夹是犯人沉静超(已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出监)和杨冬梅。
我又被关到监舍最里面的小屋。沉静超继续逼我签字,我不签。第三天沈回车间,犯人姜平来代替她。姜是个杀人碎尸犯,用她自己的话说是钱铺路铺到薄熙来脚下,权和钱给了她一条命。一审她被判“死刑”,二审判“死缓”。此人一米七几的个子,近八十公斤的体重,剪寸发,完全是一副恶男相。她心狠手黑,恶警就会利用这样的恶人。
下车间之后,姜平和管事犯人刘春珍还继续用重活对我强加迫害。在身体很弱的情况,我的腿不能迈大步走路,疼的拐着走,肾功能失调,经常尿裤子,手指、脚被踩的不听使唤,经常拿不住东西,痛的睡不着觉,翻不了身,上厕所蹲不下等等,而且到现在还经常出现头痛,双眼看东西有时象太阳光照水面一样闪动,而且左腿、左脚、胳膊、手肌肉明显萎缩,感到麻、凉,心律经常在一百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