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63887
中文姓名:
金善淑
姓名拼音:
Jin Shansh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延吉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天池路3343号,邮编:133000
李柱善 院长 0433--2515088
卢伟绪 副院长 0433-2586302,监督电话0433-2514018
金光锡 副院长 0433-2586306、0433-2514018
李景君 副院长 0433-2586309、0433-2514018
院部 侯光明 专职审委会委员
院部 朴京哲 审判员
审委会委员
研究室 杨雪松 审判员
立案庭 申莲顺 庭长 0433-- 2512467
刑一庭 邓永富 庭长 审委会委员 0433--2567857
刑一庭 金英玉 副庭长 0433--2511033
刑二庭 金善淑 庭长 审委会委员 0433--2567857
刑二庭 许英美 审判员 刑庭室:0433---2586371,17604333072
速裁庭 金哲 庭长
速裁庭 王静 副庭长
审监庭 金钟浩 庭长 审委会委员0433--2511916
审监庭 徐丽华 副庭长
综合监督科 张大文 审判员
执行一科 李学哲 审判员
执行一科 胡宗峰 审判员
执行二科 许红日 审判员 审委会委员
执行二科 金林范 审判员
执行调查科 王铁 审判员 审委会委员
执行调查科 李俊霖 审判员
近照:
家庭住址:
检察员:朴明玉
法庭庭长(金善淑):0433-2586366 13804482511
迫害事实:
吉林延吉市法院法庭庭长。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朱喜玉在金达莱广场晨炼时又被恶警绑架、劫持到大成(发展)洗脑班,当时她被硬拖到警车上,裤子都磨破了,恶警硬拽着她头发上楼,把头发都拽掉了,在洗脑班,她被绑到固定架上一个小时,仅几天就被折磨成皮包骨。不得已他们将朱喜玉从洗脑班放回家,并扬言说要对朱喜玉非法判刑。

五月二十五日,朱喜玉接到延吉市中共检察院的非法起诉状。这期间,他们怕绑架朱喜玉后绝食反迫害,就对朱喜玉进行监视居住。

六月九日晚上,中共警察到朱喜玉家敲门,当时朱喜玉没开门。六月十日早晨,政保科再次来到朱喜玉家,非法闯入将朱喜玉绑架到大成洗脑班,威胁说如果朱喜玉承认自己的“错误”的话判刑三年,不承认错误则判刑七年到八年,如果不炼法轮功就不判直接放回家。

在洗脑班里,朱喜玉绝食抗议,三天以后,六月十三日,他们将朱喜玉非法劫持到法院秘密开庭进行非法庭审。正好这时候朱喜玉妹妹给法庭庭长打电话咨询什么时候开庭,说正好是今天开庭,所以朱喜玉妹妹才知道今天开庭的事,就这样朱喜玉妹妹和朱喜玉丈夫的大哥两个人才急忙赶到法庭。

朱喜玉在法庭上正要念自己的辩护书时他们不让念,说要自己看,朱喜玉还控告和曝光了迫害自己的恶人并依法要求经济赔偿,强调朱喜玉本人是被害人而不是罪人。中共相关法院人员记录了整个开庭的内容并让朱喜玉签字,这时候朱喜玉正好是绝食抗议好几天筋疲力尽头脑模糊的时候,朱喜玉当时看完了当庭记录之后,发现没写控告和曝光迫害自己的恶人,以及要求赔偿的内容,他们便写上了这些内容,哄骗朱喜玉签字,并把那些带朱喜玉签字的记录带走。

非法庭审结束后,朱喜玉被释放回家。回家后朱喜玉感觉不应该签字,就马上给法庭庭长金善淑打电话,庭长说你已经核实过当庭记录了之后才签的字,说就等着下来判决书。当时法庭上明明宣布是休庭,朱喜玉在给法庭庭长打电话时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庭审已结束,就等着判决书下达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延吉朱喜玉被非法庭审 董桂芝再遭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7/吉林延吉朱喜玉被非法庭审-董桂芝再遭绑架-24257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