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王军昌绑架了崔小先、崔树美、冯文珍这三个五十多岁的妇女,并执法犯法,不出示证件,撬锁、砸门、非法抄家、抢劫钱物,连藏在枕头里的一千多元现金都翻出抢走,还抢走三轮车、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打印机、卫星接收设备、大法书籍等个人财物,甚至连给自行车打气的气管子这样的小物件都给抢走了。
国保大队在非法抄她们三家时,见证人却是110副头目郭辉、六一零副头目徐永刚和六一零人员崔新军。他们三个即是指挥并参与抓人的,又来充当抄家见证人。这就好比杀了人又找同伙给自己证明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作为执法人员造假造的竟然这样出了奇,凸显了中共邪党的流氓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