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一九九九年开始,枸乃甸乡党委书记赵喜臣、副书记靳忠民、生安峰、乡派出所长雷秀财(已遭报)、宁宪发(已遭报)、综治办主任马云鹏以及村支书乡长杨万发等参与迫害枸乃甸乡北大林村法轮功学员张桂芹、董艳英、冯立英、王相林、徐秀芳、王乐有、王素珍、刘桂珍、朱爱芹、王素荣等。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枸乃甸乡法轮功学员王相林、徐秀芳、王乐有、王素珍因进京上访,被清原县610、枸乃甸乡政府党委书记赵喜臣、副书记靳忠民、派出所长雷秀财、综治办主任马云鹏以及村干部等非法抄家,并将八十岁的老人王相林与妻子徐秀芳辛辛苦苦一年打下的粮食全部抢劫,把他们送抚顺吴家堡教养院非法劳教。
将王乐有与王素珍非法劳教半年,把他们家中大豆二十二麻袋、一头牛、牛车一辆、彩电一台、两仓玉米、三十多只鸡全部洗劫一空。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绑架王乐有,送到清原大沙沟拘留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