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刘志臣被旺起镇派出所所长董洪波等人欺骗,遭绑架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刘志臣的一双儿女带着“三封信”:(1)“联名信”,(全体村民联名写信,要求释放好人刘志臣);(2)“证明信”(刘志臣在外施工单位[通化中天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本地网线路维修公司]证明刘志臣在单位工作认真、刻苦、勤劳,积极向上,一切非常优秀、良好。);(3)“控告信”,(控告吉林市丰满公安分局旺起派出所所长董洪波、旺起派出所司机、旺起派出所一警员、丰满区国保大队警员,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诽谤和诬告陷害罪。请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到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法院讨说法,让其拿出炼法轮功犯法的法律依据。
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立案人陈作学(自称这么多年来法轮功案子都是他立的案)看上去身体状况欠佳,东拉西扯找不到法律依据。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办案人赵亮推托搪塞家属,谎说他还没阅卷呢,没法回答家属的问题。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亲属同常实的母亲通过电话与主管常实伪案的赵亮(女)讲话(法院只准许用电话联系):亲属说你们开庭必须通知我们家属,赵亮说:通知家属。家属问你怎么通知?赵亮说:电话通知。家属说你告诉我们是什么号。她翻了半天案卷说没有留电话号,家属说给你留个电话号。赵亮说:我怎么能相信你,让常实的母亲带着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五)丰满法院负责常实案的办案人赵亮(女)给常实的女儿常惠文打电话告诉不许请外地律师,限制在下周五(四月二十六日)前请当地律师。家属多次与赵亮对话,坚持请原来的律师,希望她们能按照法律办事,维护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中午,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派出所四五个便衣警察强行绑架了岳乃明,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近日家属得知岳乃明已在二零一九年中国传统新年之前被吉林市丰满区法院秘密庭审,所谓的“庭审”就几分钟,丰满区检察院非法量刑三至五年。岳乃明的家人得知情况后去丰满区法院问明情况,办案人赵亮推脱不接待。